(转载)关于征集期货和期权做市商的公告
时间:2022-09-20 16:53
〔2022〕70号
为进一步提升期货、期权品种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现征集相关品种做市商,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9月2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品种及数量
期货品种:玉米期货15家、豆粕期货5家、铁矿石期货5家、鸡蛋期货5家。
期权品种:豆油期权4家、黄大豆1号期权4家、黄大豆2号期权4家。
二、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技术系统;
(六)具有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认可的做市和交易经验;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大商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做市商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做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做市负责人、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开发运维岗主要人员须另附详细个人简历及做市经验);
(五)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做市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附件4);
(七)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附件5);
(八)大商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附件6,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单位需提供所在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或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四、评审标准与入选数量
本次评审以申请单位获得境内交易所做市商评优情况为主要评审指标,结合申请单位当前(按2022年9月1日统计,下同)做市品种数量、做市团队经验等情况进行排名,确定做市商名单,大商所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做市商评优情况以各交易所官网或公众号公布的最近一个年度公告为准,如某交易所评优时未区分期货、期权,并且申请单位为该交易所期货、期权做市商,则使用做市商评优情况。
本次计划遴选期货做市商总计30名、期权做市商总计12名。其中,当前已参与大商所期货/期权做市的申请单位(包括2022年4月1日以来被取消大商所全部期货/期权品种的申请单位)的入选资格数量为期货24名、期权6名;当前未参与大商所但已参与境内其他交易所期货/期权做市的申请单位的入选资格数量为期货3名、期权3名;当前未参与境内交易所期货/期权做市但具备大商所认可的做市和交易经验的申请单位的入选资格数量为期货3名、期权3名。大商所可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遴选和入选资格数量。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的形式提交,包括电子文档(WORD,附件6为EXCEL)和扫描版电子材料,附件1还需提供纸质材料,所有扫描版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对于受疫情影响,申请材料暂无法加盖公章或邮寄的申请单位,可以提交情况说明,暂缓加盖公章或邮寄,待条件允许后尽快补充提交)。大商所可以要求补充纸质材料;
(二)材料顺序以上述编号为准,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提交方式:电子材料打包发至大商所指定邮箱(mm@dce.com.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统一为:“申请单位名称-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同时向大商所寄送纸质材料,并致电确认;
(四)联系电话:0411-84808749 袁腾/84806113 李奕昕;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711室116023;邮箱:mm@dce.com.cn。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