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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征集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2-08-19 15:49

〔2022〕63号

  为加强协议交收库管理,进一步做好协议交收、期转现、非标仓单等业务,现面向全市场征集交收业务检查机构。

  一、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承担连带责任的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的要求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二、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审批流程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交易所将综合材料申报、现场情况等择优选用。

  能源化工板块:李伦 0411-84808741   王奕中 0411-84807092

  钢铁原燃料板块:孙洪楠 0411-84808475  李煜昊 0411-84808276

  农产品板块:胡松静 0411-84808948  李红颖 0411-84808703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大连商品交易所42楼场外业务部

  邮编:116023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申请书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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