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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时间:2021-03-29 10:53
大商所发〔2021〕1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我所对新提交的交易商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其成为我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序号 | 交易商名称 |
1 | 上海中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 | 国富裕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3 | 上海融致实业有限公司 |
4 | 民生博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