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15:09
大商所发〔2021〕3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平稳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交易品种
乙二醇、棕榈油。
二、上线时间
自2021年9月1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三、交易时间
每个期货交易日的9:00-14:50。
四、交易模式和报价方式
卖方挂牌交易,全价报价。
五、最小变动价位
乙二醇1元/吨,棕榈油2元/吨。
六、挂盘基准价
挂盘基准价在品种上线前一交易日公布。
七、最大涨跌幅度
最大涨跌幅度为对应期货品种最近月份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3倍。
八、仓单可交易周期
标准仓单注册日至临近仓单注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九、发票保证金
乙二醇发票保证金率为13%,棕榈油发票保证金率为9%。
十、交易手续费
交易所暂免收取交易手续费。
十一、出入金业务办理时间
入金时间: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8:30-15:00办理入金业务。
出金时间: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10受理出金业务申请。
十二、开户资料与流程
具体参见:大商所官网-业务/服务-业务指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指引-开户资料与流程栏目。此前已经完成标准仓单交易开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仅需补充材料新增品种交易权限。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