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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15:09

大商所发〔2021〕3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平稳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交易品种

  乙二醇、棕榈油。

  二、上线时间

  自2021年9月1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三、交易时间

  每个期货交易日的9:00-14:50。

  四、交易模式和报价方式

  卖方挂牌交易,全价报价。

  五、最小变动价位

  乙二醇1元/吨,棕榈油2元/吨。

  六、挂盘基准价

  挂盘基准价在品种上线前一交易日公布。

  七、最大涨跌幅度

  最大涨跌幅度为对应期货品种最近月份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3倍。

  八、仓单可交易周期

  标准仓单注册日至临近仓单注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九、发票保证金

  乙二醇发票保证金率为13%,棕榈油发票保证金率为9%。

  十、交易手续费

  交易所暂免收取交易手续费。

  十一、出入金业务办理时间

  入金时间: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8:30-15:00办理入金业务。

  出金时间:交易所于每个交易日9:00-15:10受理出金业务申请。

  十二、开户资料与流程

  具体参见:大商所官网-业务/服务-业务指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指引-开户资料与流程栏目。此前已经完成标准仓单交易开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仅需补充材料新增品种交易权限。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新增乙二醇、棕榈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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