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增加天然橡胶和纸浆期货存放点的公告
时间:2021-12-13 16:12
〔2021〕188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增加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洮河路19号的仓库作为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与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大道1号的存放点共用天然橡胶期货库容,核定库容保持3万吨不变。
二、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增加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洮河路19号的仓库作为纸浆期货存放点,与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经济开发区物流大道1号和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侧(淮河东路千山北路交叉口,小石头村南)的存放点共用纸浆期货库容,核定库容保持13万吨不变。
三、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珠山中路与背儿山路交汇处丰树青岛黄岛物流园的仓库作为纸浆期货存放点,与位于山东省青岛港前湾港区内经八路1号、山东省青岛港前湾港区内经八路2号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泉东村1号附1的存放点共用纸浆期货库容,核定库容保持13万吨不变。
四、自公告之日起,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存放点开展天然橡胶和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