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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同意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权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1-10-27 13:47
郑商函〔2021〕85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联合青岛证监局于2021年10月14日和15日对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的商品期权业务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的商品期权业务准备情况较好,检查结果为通过,可以为符合适当性制度的申请客户开通商品期权交易权限。
交易所检查人员联系方式:
郑州商品交易所 刘腾飞 0371-65612519
大连商品交易所 滕 云 0411-84808617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