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的通知
时间:2021-12-27 09:38
上期发〔2021〕342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恢复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年化费率0.5%下调至年化费率0.1%。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