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开展做市商常态化遴选的公告
时间:2023-03-29 13:47
为进一步发挥做市商作用,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将常态化遴选做市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品种范围和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可随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大商所相关品种做市商资格。大商所将根据相应的评审标准及申请单位意向,视市场情况择机遴选。
二、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技术系统;
(六)具有大商所认可的做市和交易经验;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大商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做市商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做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在岗证明(如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履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做市负责人、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开发运维岗等主要人员须另附详细个人简历及做市经验);
(五)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做市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附件4);
(七)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附件5);
(八)大商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附件6,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单位需提供所在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或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四、评审标准
常态化遴选以申请单位获得境内交易所做市商评优情况为主要评审指标,结合申请单位当前(遴选前1个自然月情况统计,下同)做市品种数量、做市团队经验等情况及申请单位意向择优遴选各品种做市商。其中,做市商评优情况以各交易所官方公布的最近一个年度公告为准,如某交易所评优时未区分期货、期权,并且申请单位当前为该交易所期货或期权做市商,则使用该评选结果作为其在该交易所期货或期权的评优情况。大商所按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附件1需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提交,其余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材料(包括扫描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大商所可以要求补充纸质材料;
(二)材料顺序以上述编号为准,并附上材料清单:电子材料打包发至mm@dce.com.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统一为“申请单位名称-XX年XX月XX日-XX品种做市商申请材料”,大商所将回复邮件予以确认,纸质材料寄送签收后需致电确认;
(三)材料提交方式:年度内首次申请做市商时,需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年度内更新申请时,仅需提交附件1、附件5和发生变化的申请材料,但需在提交的材料清单中备注“XX年XX月XX日申请某品种做市商资格时已提交XX材料”;
(四)联系电话:0411-84808749,0411-84806113;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711室116023。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