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转载)关于调整烧碱期货仓储费的公告

时间:2024-12-30 11:53

〔2024〕186号

 

经研究决定,指定烧碱交割仓库期货仓储费由2.5元/吨·天(湿吨)调至1.8元/吨·天(湿吨),指定烧碱交割厂库期货仓储费由2.5元/吨·天(湿吨)调至1.5元/吨·天(湿吨)。烧碱厂库仓单注销后,由于提货方原因,在正常提货周期内未完成出库的,交割厂库可按现货惯例收取仓储费。该调整自2026年1月第16个交易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2月27日

网站对话
live chat
客服软件
live chat
新湖期货官方APP新湖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