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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2022年“大商所企风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2-11-02 14:16
大商所发〔2022〕543号
各相关单位:
我所年初发布了《关于2022年“大商所企风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73号,详见附件),基于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场内期权项目增设豆一、豆二和豆油期权品种,运行要求为“单个项目产业企业在项目运行期间的期权累计持仓量超过4000手(豆一、豆二)或2000手(豆油)”。
本通知解释权归大商所。请有意向的相关金融机构、产业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工作。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