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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2021年“大商所企风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09-08 11:29
大商所发〔2021〕397号
各相关单位:
我所年初发布了《关于2021年“大商所企风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99号),基于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场内期权项目增设棕榈油期权品种,运行要求为“单个项目产业企业在项目运行期间的期权持仓量超过100手的天数累计达到20个(含)交易日以上”,支持方式为定额支持,支持标准为每个项目15万元。
本通知解释权归大商所。请有意向的相关金融机构、产业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工作。
附件:关于2021年“大商所企风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70997/index.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