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06-17 16:28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现将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为延续2020年“大商所农保计划”开展的专项扶贫项目、加大对西藏自治区“保险+期货”项目支持力度,现设立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帮扶专项项目和西藏专项项目。
一、帮扶专项项目
申请主体为所有符合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申请主体资质的期货公司。单个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承保。服务对象为直接从事养殖生产的普通农户、养殖合作社、养殖场等,鼓励服务中小农户。
(一)项目区域
2020年“大商所农保计划”专项扶贫项目中获得立项的33个养殖类项目所在县域,每个县开展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二)项目模式
项目模式为养殖类“保险+期货”价格保险或场外期权。
(三)项目立项
单个项目要求1家期货公司独立申报,不得分期开展。接受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的项目,申请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提供。总支持金额不超过730万元,按照申报的时间顺序立项。
(四)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交易所支持额度下限20万元、上限25万元,不占用期货公司分散项目额度。支持标准为单个“保险+期货”项目保费总额或场外期权项目权利金总额中除去政府、农户和相关主体承担部分之外的比例,支持比例上限为70%。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参照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分散项目要求执行。
二、西藏专项项目
申请主体为所有符合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申请主体资质的期货公司。单个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承保。服务对象为直接从事养殖生产的普通农户、养殖合作社、养殖场等,鼓励服务中小农户。
(一)项目区域
项目区域为西藏自治区。
(二)项目模式
项目模式为养殖类“保险+期货”价格保险或场外期权。
(三)项目立项
单个项目要求1家期货公司独立申报,不得分期开展。接受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的项目,申请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提供。总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按照申报的时间顺序立项。
(四)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交易所支持额度下限30万元、上限50万元,不占用期货公司分散项目额度。支持标准为单个“保险+期货”项目保费总额或场外期权项目权利金总额中除去政府、农户和相关主体承担部分之外的比例,支持比例上限为60%,2019年后脱贫的国家级贫困县支持比例上限为70%。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参照2021年“大商所农保计划”分散项目要求执行。
本通知解释权归大商所。即日起,请有意向的相关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