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登记备案工作的严正声明
时间:2016-07-19 09:10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接到群众反映,发现部分网站涉嫌冒充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代办机构或涉嫌采用虚假宣传及类似手段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对此,中国基金业协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基金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授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和基金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备案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冒充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代办机构或采用虚假宣传及类似手段的行为涉嫌违法,严重扰乱了公共管理秩序,侵害了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合法权益。中国基金业协会决定委托通力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会员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法律维权团队,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采取法律措施,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在网站上对有关涉嫌违法网站名单进行公示。中国基金业协会严正要求有关机构或人员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三、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今后在办理登记备案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报告。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曾经通过上述违法代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欢迎社会各界对登记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并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网络监测。如果发现中国基金业协会工作人员参与了上述违法活动的,请及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举报线索将认真核查,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肃惩处。如果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或会员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责令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登记,对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并将有关情况移送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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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