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拟开展“保险+期货”试点,试点品种为棉花及白糖
时间:2016-08-02 09:18
郑商所通知称,拟开展“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试点品种为棉花及白糖,试点现货规模应分别不低于1000吨及3000吨。
该模式的主要操作流程为:以郑商所发布的有关品种期货价格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对价格保险及场外期权产品进行设计研发。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利用保费向期货公司购买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对冲。价格下跌时,保险公司向农户或合作社赔付,期货公司向保险公司赔付。
试点项目周期应覆盖对应品种的种植、收获及销售的关键时期。试点项目应于立项时或之前正式启动。每家期货公司仅限申请建设1-2个试点项目。
以下为通知全文:
郑商发〔2016〕9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政策精神,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市场化进程,积极推动期货市场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进行创新性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对,“保险+期货”服务“三农”试点建设工作予以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要求
期货公司为试点组织及申请单位。试点项目应符合如下原则或条件:
(一)试点模式
“保险+期货”试点,其全称为,“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该模式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政府部门等。
该模式的主要操作流程为:以郑商所发布的有关品种期货价格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对价格保险及场外期权产品进行设计研发。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利用保费向期货公司购买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对冲。价格下跌时,保险公司向农户或合作社赔付,期货公司向保险公司赔付。
(二)试点品种
试点品种为棉花及白糖。
(三)试点规模
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下,棉花及白糖试点现货规模应分别不低于1000吨及3000吨。
(四)试点周期
试点项目周期应覆盖对应品种的种植、收获及销售的关键时期。试点项目应于立项时或之前正式启动。
(五)试点数量
每家期货公司仅限申请建设1-2个试点项目。
(六)参与资质
试点项目上游参与主体必须是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应具有较为成熟的人才队伍、相对丰富的合作经验及产业基础。申请方应开展充分论证工作,项目应具备严密的风控体系。
二、试点建设流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截止。申报截止日后尚未提交申报材料的,郑商所不再受理其申请;申报截止日前已提交申报材料,但其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郑商所可拒绝该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三)支持方案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项目名单及对应资金支持额度。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合作并获得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拥有优先审批及立项权。
项目资金应主要用于补贴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费用。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手续费减免。
通过郑商所评审并立项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郑商所将与期货公司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协议有关规定,于次月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项目结束后,郑商所组织结项评审会进行项目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于次月再次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
三、项目征集方式
请有试点建设意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期货公司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2份书面版本及电子版本),并根据征集时间要求报送郑商所。
联系人:李亚鹏(郑商所农产品部)
联系电话:0371-6561092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ypli@czce.com.cn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