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
时间:2016-08-02 09:17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政策精神,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市场化进程,积极推动期货市场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进行创新性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对“保险+期货”服务“三农”试点建设工作予以支持。
目的在于:一是探索建立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新模式,以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确保农民增收,二是推动形成政府部门补贴保费、市场各方共同受益的运作链条,三是支持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定价服务等新兴业务。
一、何为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
“保险+期货”试点,其全称为“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该模式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政府部门等。
该模式的主要操作流程为:以郑商所发布的有关品种期货价格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对价格保险及场外期权产品进行设计研发。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利用保费向期货公司购买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对冲。价格下跌时,保险公司向农户或合作社赔付,期货公司向保险公司赔付。
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品种为棉花及白糖。试点规模为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下,棉花及白糖试点现货规模应分别不低于1000吨及3000吨。试点项目周期应覆盖对应品种的种植、收获及销售的关键时期。试点项目应于立项时或之前正式启动。每家期货公司仅限申请建设1-2个试点项目。试点项目上游参与主体必须是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应具有较为成熟的人才队伍、相对丰富的合作经验及产业基础。申请方应开展充分论证工作,项目应具备严密的风控体系。
二、郑商所“保险+期货”征集及支持方案
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截止。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项目名单及对应资金支持额度。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合作并获得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拥有优先审批及立项权。项目资金应主要用于补贴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费用。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手续费减免。
通过郑商所评审并立项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郑商所将与期货公司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协议有关规定,于次月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项目结束后,郑商所组织结项评审会进行项目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于次月再次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
三、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特点
一是注重稳步推进。郑商所在试点建设过程中采取的“稳步”而非大规模推进的策略。其一,“稳步推进”策略是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准确响应;其二,郑商所试点建设工作不涉及口粮等敏感品种,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力所能及做好服务工作而不添乱”。
二是注重风险防范。郑商所扎实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工作。一方面因为试点建设不可控因素较多,需要严密论证、审慎开展;另一方面严格选择试点合作对象,所选对象均具有成熟的人才队伍、相对丰富的试点经验及产业基础。
三是注重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根据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方案,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合作并获得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拥有优先审批及立项权。一方面在郑商所立项审批环节,获得地方政府支持是重要加分因素之一;另一方面,郑商所已与广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建设属于协议落地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