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5月7日--关于征集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的公告
时间:2020-05-11 15:19
为更好服务实体企业,满足市场投资者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征集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
一、交割仓库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江苏、福建、广东区域内甲醇仓储企业,独立法人。
(二)资质要求:具备甲醇存储、装卸等有关条件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仓储能力:能够提供2万吨以上甲醇期货交割库容。
(四)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分别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单位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分别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其他: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交割厂库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中国境内甲醇贸易企业,独立法人。
(二)申请资质:甲醇经营年贸易量50万吨以上,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诚信纪录良好,或能够开具符合郑商所要求的银行保函。
(四)对甲醇期货市场有较深认识,积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五)其他: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
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请参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设立条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资料》《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厂库申请资料》(郑商所网站首页-交易所服务-会员服务-交割业务指引-仓库申请)有关要求。
四、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相关业务的申请人,请将规定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初审符合后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邮寄至郑商所。郑商所将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等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邮箱:wangteng@czce.com.cn
联 系 人:王腾 0371-65612835、18837170518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3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部
邮编:450018 传真:0371-65610680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