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12月18日--关于开展2021年“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1 11:11
郑商函〔2020〕459号
各会员单位及承储企业:
为帮助承储企业利用尿素期货化解储备商品贬值风险,助力稳定储备、保障粮食安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开展2021年“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现公开征集试点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支持项目
以减免手续费的方式支持会员单位服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的承储企业,对承储企业可能参与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差额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支持。
试点品种为尿素。
试点期间为2021年1月1日- 4月30日。
实施区域为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
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最高为2万吨。
二、申请主体
会员单位及承储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商储无忧”试点的承储企业,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2020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春耕肥的承储企业;
2.在2020年12月1日前已经开户并参与尿素期货交易。
四、试点支持资金
试点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评审后,郑商所将对试点项目进行支持。单个试点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50万元。
五、试点建设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请单位需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储无忧”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承储企业须同时提供2020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标证明材料;联合中标企业须提供合作方同意开展试点工作的书面材料;承储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立项评审及签订协议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单位。郑商所与会员单位及承储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三)项目实施
试点单位应根据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有序开展项目,并根据郑商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并配合郑商所的跟踪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项目结项
项目结束后,试点单位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郑商所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后,明确支持金额。
六、申请方式
有试点参与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之前将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春耕肥中标证明材料以及其它项目申报中所需的书面材料通过EMS寄送郑商所,并于当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悠然、刘雅茹
联系电话:0371-65610979、0371-65612737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电子邮箱:yrlu@czc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储无忧”试点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