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关于焦煤、焦炭期货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15:1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的【2016】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18日结算时起,公司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焦煤、焦炭保证金调整为交易所基础上加收3%。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