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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关于股指期货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15:52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公司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1%调整到21%,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1%调整到31%;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1%。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股指期货保证金调整为交易所基础上加收1%。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