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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股指期货保证金收取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5-09-06 15:5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公司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31%提高到41%;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21%。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