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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股指期货保证金收取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5-09-02 08:4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公司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1%提高到31%,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1%提高到31%;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