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调整上期所、能源中心和郑商所部分品种期货合约 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2-03-07 10:3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2〕68号、上能发〔2022〕14号、郑商函〔2022〕13号和郑商函〔2022〕111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3月7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铝期货2203、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原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和低硫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动力煤期货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为4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铝期货2203、2204、2205、2206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3%,上述品种期货合约除铝期货2203、2204、2205、2206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二、自2022年3月8日结算时起,公司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PTA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花生期货22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强麦期货合约、PTA期货2205合约和花生期货2204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