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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调整上期所、能源中心部分期货品种 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3-01 09:2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发〔2021〕18号、上期发〔2021〕60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公司国际铜、铜、锡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上述期货品种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