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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调整上期所和能源中心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6:22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发〔2023〕20号、上期发〔2023〕94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国际铜、低硫燃料油、铜等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自2023年4月6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国际铜、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低硫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上加3%;国际铜、低硫燃料油、铜、白银、不锈钢、石油沥青、纸浆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