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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调整上期所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09:0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1〕89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调整:
自2021年4月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铝、锌、铅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铝、锌、铅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3%,镍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