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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调整玻璃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09:51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94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调整:
自2021年3月10日结算时起,公司玻璃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其中玻璃期货21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玻璃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