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调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9-11 11:39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第683号通知,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经研究决定,公司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调整为19%;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调整为24%。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以上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 件
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合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所保证金标准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9月12日结算时起 | 9月15日结算时起 | |||
交易所保证金标准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交易所保证金标准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
纯碱2310、2311及2312合约 | 12% | 16% | 15% | 19% | 20%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