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调整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6 11:11
尊敬的客户:
2022年春节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玻璃、苹果、尿素、甲醇、棉花、棉纱、锰硅、硅铁、红枣和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其中红枣2203、2205、2207、及2209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强麦、PTA、白糖、菜油、菜粕、短纤和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2、大商所品种铁矿石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21%和19%;豆粕、豆油、黄大豆二号和鸡蛋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6%和15%;棕榈油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8%和16%;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4%和13%;生猪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9%和14%;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9%和17%;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20%和18%。
3、上期所品种纸浆、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黄金、铜、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白银、镍、锡、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4、能源中心品种国际铜、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二、2022年2月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1、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2、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3、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镍、锡、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标准调整为交易所基础上加4%),能源中心和上期所其余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