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调整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09:09
尊敬的客户:
2021年劳动节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硅铁、锰硅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PTA、纯碱、菜粕、早籼稻、普麦、短纤、菜油、甲醇、晚籼稻、粳稻、玻璃和苹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
2、大商所品种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为14%和13%;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3、上期所品种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9%;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黄金、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
4、能源中心品种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
二、2021年5月6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
1、大商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
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动力煤2106、2107、2108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标准调整为交易所基础上加4%);其余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3、上期所和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