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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关于2018年元旦期间调整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7-12-26 16:53
尊敬的客户:
2018年元旦临近,根据各家交易所的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经公司研究决定,元旦后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元旦前,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8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0%,白银、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1%。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铝、锡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3%,铜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4%,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5%。
三、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铜、铝、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