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瑰谷清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15-02-07 15:49
新湖瑰谷清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计划”)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2月14日进行初始销售,结束募集日期为2015年2月4日。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5年2月5日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资产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