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之洗钱罪解读
时间:2021-05-20 09:51
(公众号:现代小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91条对“洗钱罪”进行了修正,新修正的洗钱罪不仅体现了国际国内不断增加的对打击洗钱犯罪的强烈需求,也映射出国际反洗钱和国内行政领域反洗钱执法打击力度的加大。
一、第191条新旧对比
1.修订前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修订后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修改内容解析
1.“自洗钱”行为正式定义为犯罪
“自洗钱”是洗钱行为中的一种重要类型。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洗钱行为与第三人实施的洗钱行为。前者就是所谓的“自洗钱”,即“自己犯罪自己清洗”,本质仍然是洗钱行为,但特殊之处在于其实施主体是获得犯罪收益的上游犯罪分子本身。
191条最显著的修改就是“自洗钱”行为将正式纳入洗钱罪范畴,新修正案删除了“明知”、“协助”的表述。通俗的说,企业在犯洗钱罪上游犯罪后的赃款处置行为可能再被以洗钱罪定罪,并和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处理。而第三方的协助行为不受影响,仍依照之前原则定罪。
自洗钱入罪意味司法机关在侦办上游犯罪时,还可以单独针对嫌疑人的自行洗钱行为立案调查,将增大司法机关的调查、追赃力度,直接威慑所有洗钱行为参与方。这便于司法机关的跨境犯罪、金融犯罪的追赃工作。跨境金融服务企业尽管不是惩处“自洗钱”的打击对象,但随着追赃力度加大,也要更审慎对待更严格的刑事合规风险。而涉嫌从事跨境金融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的金融科技企业,具备自行转移所得收益即“自洗钱”的能力,可能面临较之前更重的罪行指控。
2.洗钱罪罚金上限取消
新修正案取消了罚金比例计算的上下限,不再以“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为限;新修正案实施后,司法实务将以何种程度判处罚金还有待观察。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本着修改初衷金融犯罪相关的条文愈加严格,未来洗钱行为的罚金处罚力度只会更大。
3.企业负责人罚金刑的增加
除了原本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外,本次修正案还增加了企业负责人罚金刑。企业专门从事相关业务的主管和工作人员,要面临修正案之前更加严厉的处罚制度。
4.“跨境转移资产”、“支付结算”等被列明为洗钱行为
新修正案细化了洗钱的行为方式,“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被改为了“跨境转移资产”,地下钱庄等的“支付”结算行为也规定为洗钱方式之一。从字面上解释,跨境转移资产增加了资金入境的行为方式,意味着资金汇入境内也将被明确归为洗钱罪行为模式之一。将原本规制的单向资产转移洗钱,扩大到双向或多向的资产转移洗钱,这也有助于尽快与国际反洗钱工作接轨,促进国际反洗钱合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纵观2020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反洗钱的行政处罚情况,一方面处罚力度持续加码,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罚款金额累计约6.28亿元,2020年罚款总金额约为2019年的3倍,大额罚单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双罚”(机构处罚+个人处罚)已基本实现,“双罚”比例高达98%。当前,反洗钱相关法规修订工作正加快推进,反洗钱监管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从趋势来看,风险管理工作逐步从“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此时,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洗钱罪的修改,不仅与监管部门的监管趋势相一致,亦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洗钱犯罪的坚定态度,显示出监管立志于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和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的努力与决心。对于切实提高洗钱犯罪违法成本、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