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油产业链投资工具将进一步完善
时间:2015-09-30 09:19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截至8月底,原油期货相关配套政策已全部出台。当前,证监会正按计划指导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持续做好业务规则完善、会员招募、市场宣传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相关工作完成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择机开展原油期货交易。
时隔两月后,在今年8月2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对原油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时间、计价币种、交易席位申请条件、原油期货合约交割等细节给予详细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原油期货的交易标的为中质含硫原油,交易单位为100桶/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桶,合约交割月份为36个月以内(最近1至12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12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市场人士认为,能源中心基本完成了制度体系建设,原油期货近期上市是有可能的,目前原油价格仍在低位,这也为顺利上市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国际市场上有4个重要的原油合约: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期货、新加坡交易所的迪拜酸性原油期货以及纽约商品交易所的轻质低硫原油合约和高硫原油期货合约,随着中国原油期货的推出,我国在国际原油期货合约中将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