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市场操纵
时间:2017-10-25 10:58
29“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二十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操纵和欺诈“零容忍”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0“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处罚市场操纵力度。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1“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一:违法操纵市场行为绝没有“钱途”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2“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二:盲目炒新不可取,市场传闻有猫腻。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3“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三:违规操纵,害人害己,和谐市场,你我共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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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四:操纵市场一时,步步惊心一世。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5“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五:今天你操纵市场,明天法律操纵你!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6“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六:市场操纵要不得,违反行为不可做。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