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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业务双创新 期货业迎变革良机

时间:2015-04-22 09:25

“期货行业的根本性转变,不仅仅来自于业务扩张和产品增加,更要源自制度体系的变化。期货业有没有可能站上风口?我觉得完全有可能。”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近日在谈及期货市场的产业服务功能时如是称。

在他看来,企业需求正推动着期货行业风险管理业务的自身变革;而在制度体系和业务产品加速创新的助力下,期货行业正迎来难得的发展良机。

在企业需求的一系列变化中,对定价体系需求的转变或首当其冲。

“过去定价都是点对点,而企业和期货市场现在会思考,能不能在产业链上定价?”马文胜称,目前很多行业都做了相关尝试,以场内外流动性、公平性好的代表性品种为核心,形成“现货产业链+基准价+升贴水”的定价模式。在此之前,新湖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也探索了“保底价+上涨再返收益”的农民二次点价的模式;今年还将在江苏收储鸡蛋领域推广二次点价的模式。

企业对融资模式创新的需求也很强烈。马文胜称,新型的融资体系目前已在完善和建立中;这一体系仍以银行为核心,以金融经营服务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子公司为主体,而衍生品市场则成为了风险对冲渠道,仓储的标准化是重要基础。在市场不佳的情况下,这一新型融资体系不仅可以有效对冲风险,更可以实现期货业金融机构联合银行为实体经济输血。

与此同时,企业运营模式在期待转型创新;以价格管理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模式,则成为了重要方向。而在企业向大宗商品交易商、大宗商品产业基金运营商转型的过程中,期货公司的产业服务空间也得到进一步扩张。但这也对风险管理工具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期货行业与经营机构合力推动,形成以标准化场内市场为核心,场外市场为补充,同时以掉期、互换、场外期权、个性化定价服务为工具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

“对于现在客户开出的期权,我们尝试在接了之后再拿到期货市场把风险对冲掉。通过场外期权形成另一个层次的风险对冲体系”,马文胜表示道。

企业需求的变化,将加速期货行业风险管理业务的内在变革。而在外力因素上,制度体系和业务产品的创新正在为期货业的这种变革护航。

目前国内期货行业的法律体系主要依据《期货管理条例》,但推动管理条例上升到《期货法》的呼声已日渐高企。与此同时,证监会去年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创新意见”)、《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公司办法”)。就此,行业将在《期货管理条例》大的法律体系框架下践行着行业创新,而期货公司则在《公司办法》指导下进一步推进资管业务创新,解放生产力。

马文胜还对此称,《创新意见》和《公司办法》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密集推出;而在此次制定出台过程中,是由期货业协会推动期货公司形成专业委员会,以此进行研讨和参与行业创新的规则制定,再上报证监会进行合规审核,“这个规则的制定肯定是接地气的。”

此外,期货经营机构也正谋求自身的突破,以推动期货市场发展。目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集团化经营,打造具有国际化的金融衍生品服务集团。对于期货公司而言,诸多领域都面临着重大突破,包括在期货行业尝试“互联网+”的结合、统筹和规划国际化发展道路、完善场外产品和资管产品市场、拓展做市商的个性化产品服务等。

----来源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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