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8月2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
时间:2019-08-06 10:13
各有关单位:
为了上市20号胶期货,和有效控制风险并实现顺利交割,《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等细则修订版经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第七十四条第十二项“成交量”与第十三项“持仓量”调整为单边计算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版)》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从SC1910合约开始实施。
英文文本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修订版)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5.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版)
6.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修订版)
7.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8.条文修订对照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