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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8月17日--关于同意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时间:2018-08-21 08:59
上期批复〔2018〕54号
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仓库成为我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 5万吨(启用2万吨),地区贴水150元/吨;
二、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你公司应按照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