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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3月19日--关于同意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增加铅期货核定库容的公告
时间:2020-03-20 13:36
〔2020〕42号
近期,我所收到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增加铅期货核定库容的申请。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雉洲大道108号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核定库容由20000吨增加至40000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核定库容开展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