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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

时间:2015-04-20 09:04

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

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需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完成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进一步拓宽期货公司自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渠道,对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通知》对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备案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通知》规定,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请备案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自营、代客债券投资团队的组建、相关人员经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建立完善的债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在此基础上,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申请审查通过后,期货公司在备案通知书或接收单的有效期内,分别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网或开户申请,方可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应当组建债券投资团队,其中包括:一是组建债券自营投资团队(简称自营团队)。团队成员共计8名,包括高管2名、前台交易员2名、中台风控人员2名、后台托管清算人员2名。团队成员必须相互独立,不得相互兼任。

二是组建资管产品债券投资团队(简称代客团队)。团队成员共计7名,包括高管2名、前台交易员2名、中台风控人员2名、后台托管机构联络人员1名。团队成员必须相互独立,不得相互兼任。

三是自营与代客团队前、中、后台人员必须完全分离,人员不得在两团队间相互兼任。

中期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期货公司依法进入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机构间市场等各类合法交易场所开展衍生品及相关业务方面,中期协一贯积极推动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工作。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进一步拓宽期货公司自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渠道,是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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