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3月31日--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4-02 09:09
上能发〔2020〕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0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9〕30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休市。
4月7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