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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10月30日--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存放点的批复
时间:2019-10-31 14:10
上能批复〔2019〕41号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新增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海南分公司成为我中心原油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100万立方米,启用40万立方米。
二、自批复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