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案例2
时间:2023-10-11 17:11
案例一、重庆查处一起假冒证券公司开展非法活动案
2018年8月重庆证监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某网络科技公司以某证券公司名义擅自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试图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经查,该网络科技公司作为上海某商品交易场所会员单位,还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经营外汇业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及诈骗等多项违法犯罪。重庆相关部门快速启动联合打非机制,出动警力近百人,控制涉非人员88名,查封营业场所1600余平米,迅速取缔了该机构。
案例二、深圳查处贵金属非法期货交易案
刘某于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通过深圳市C公司介绍,与B公司签订了在A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的协议。刘某先后在A平台亏损80余万元之后,发现A、B、C涉嫌诈骗,遂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报案。深圳市公安机关对B、C公司进行了调查,并抓获有关犯罪嫌疑人。经查,B公司为A平台的会员单位,C公司为B公司的代理机构,C公司在QQ群寻找目标客户,通过“一对一指导”、“盈利丰厚”等话术,蛊惑客户到A平台交易。上述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深圳市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深圳法院已对C公司依法进行了判决并处罚款。
风险警示
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一定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合法机构进行。这些机构的名单可以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请投资者提高警惕、抵制诱惑,拒绝与无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假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非法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到当地证监局举报。
目前,一些地方交易场所,打着石油、黄金、白银等现货交易的旗号,以高额回报等方式劝诱客户以类期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有的还诱骗投资者频繁买卖以赚取巨额手续费,有的甚至与投资者进行对赌交易,造成投资者损失。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交易之前,请务必清楚地了解有关交易规则、投资风险等,以防上当受骗,遭受损失。请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期货活动陷阱!
文章出处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fund/jjzl/2021-05-21/doc-ikmxzfmm38484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