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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掀地方私募自查大幕 自查底稿七大项内容曝光

时间:2016-05-20 15:00

种种迹象都在表明,高速发展数年的私募基金行业在2016年迎来了最严监管年,除了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多项规范文件之外,证监会也频繁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出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机构处获悉,广东证监局近期向辖区内的部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布了《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广东证监局要求接到通知的私募机构对照一同下发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工作底稿全面排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查找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风险隐患。

自查内容涵盖七大项

“早上证监局将自查通知,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自查工作底稿等几项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给了我。”一家接到自查通知的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了解到,此次广东证监局要求机构自查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所有机构要在该日期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私募基金产品信息表、自查工作底稿电子版发送至证监局联系人电子邮箱。与此同时,还需将由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上交。

与此同时,广东证监局要求接到通知的机构应制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成立自查工作组,专门负责落实自查工作。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自查工作底稿显示,此次核查内容非常全面,广东证监局要求机构自查的内容包括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内部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利益冲突以及其他等7大项35个问题。

“这次广东证监会要求的自查重点有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这也是协会此前较为关注的点,去年底协会发布的文件中,也强调了从事P2P/P2B、众筹、民间借贷、配资、小额理财等业务的私募基金将不予登记。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一位国信证券的投行人士讲道。

除此之外,广东局此次要求机构自查的重点还包括机构登记与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是否完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是否合法合规;信息更新及报送是否准确及时等方面。

另外记者还发现,此次自查中还包含有是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的内容,而这些都是近期以来监管层较为关注的层面。

一家接到该通知的机构人士透露,证监局要求私募根据下发的底稿逐项自查,在“自查情况”栏如实填写核查过程、结果等情况,并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在自查中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需将问题及原因描述清楚,并填写整改计划。

“此次要求的一些内容从我们自查的层面很不好总结,例如是否采取措施对基金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以及对冲基金和并购基金管理人的杠杆运用是否合理,这些实际上都较为主观不好总结。”前述机构人士讲道。

根据通知的内容,记者了解到广东证监局将在自查结束之后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认真开展自查、拒不自查、未能按期完成自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发现自查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掩盖违法违规事实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另一方面,如果机构自查认真,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全面纠正,或者被抽查且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广东局表示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延续私募监管收紧

“根据此次证监局的表述来看,未来针对私募管理机构的核查可能会成为常态。”前述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这次广东证监局的动作或拉开地方私募自查的大幕。从今年以来的监管逻辑来看,私募机构监管正在面临全方位收紧。

此前的4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参加了证监会专门举行的私募基金监管新闻发布会,会上证监会私募部主任陈自强表示,“有些私募资金变相公募,变相降低投资门槛,违规保本保收益。有些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登记信息失真,很多不完整,或者长期失联。监管和自律检查时,不配合。部分产品兑付压力大,跑路现象存在。一季度看,非法集资高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分私募基金备案不真实不准确,没备案的基金非法集资情况更严重,证监会将对私募基金监管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事实上,此次广东证监局自查底稿的表格中,上述陈自强提到的问题均有涵盖。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部署了近期私募基金监管方面将推动七方面工作,其中便包括上半年要开展对308家私募基金专项检查以及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此次广东局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下发的自查并不出乎意料,可以理解为是整体监管收紧的一种延续。”杭州泽浩投资投资总监曹刚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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