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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副省长被判20年 内幕交易狂赚1.6亿!落马前 老婆将几十万名酒倒下水道

时间:2019-04-24 10:28

4月23日上午,一位“股神”副省长迎来一审判决,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一审获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七千多万元。

贵州原副省长王晓光一审获刑20年处罚金1.735亿元

 

 

2019年4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

对被告人王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对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晓光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遵义市委副书记、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遵义市委书记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政府工程、项目开发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70.435万元。

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王晓光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虚构项目,违规获取15.11亩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后采取由政府下属单位先回购再出让给其他公司的违规手段,非法占有乌当区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人民币480.621122万元。

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亿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亿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内幕交易罪。鉴于王晓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贪污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贪污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予以从轻处罚,对贪污罪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手机上装着炒股软件 只要开盘就不时盯着

“王晓光的手机上装着炒股软件,只要开盘就不时盯着。他的老婆、儿子是专职操盘手,负责具体的买进卖出。”在此前《廉政瞭望》中曾经专门谈到王晓光的炒股发财,其中提到内幕消息来源是资本市场声名狼藉的庄家潘琦、潘勇兄弟。

潘氏兄弟行事低调,从不接受媒体采访,互联网上更没有两人的任何图像信息。但是,早在2003年,潘氏兄弟涉嫌坐庄长征电气——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控股的企业。2003年左右,潘氏兄弟通过广西的一家企业收购了其全部49.19%的股权。2005年前后,潘氏兄弟通过各种手段操纵长征电气股价,一度占据该公司全部流通股近32%。2013年12月,长征电气更名为天成控股。

 

 

2006年底,王晓光调任遵义市常务副市长,两年后担任市长。长征电气是遵义的企业,潘氏兄弟在经营业务上需要王晓光的帮助,便通过多种渠道与之接触。到后来,潘氏兄弟给王晓光送去大笔现金,希望对方关照企业。不过,王晓光拒绝了现金贿赂。

 

 

王晓光告诉潘氏兄弟,自己是政府官员,收钱是违法乱纪。不过家里负担不轻,的确也需要钱。股市上赚钱容易,有什么发财的机会,不妨告诉一声。王晓光这番话,无疑是在告诉对方,想利用内幕消息在股市上发财。于是,潘氏兄弟多次将重要内幕消息告诉王晓光,让他低买高卖,攫取了巨额利益。

2011年,潘琦陷入另一家上市企业银河科技2004年—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隐瞒关键交易的丑闻,证监会对潘琦发出了10年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即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06年底,王晓光调任遵义市常务副市长,两年后担任市长。长征电气是遵义的企业,潘氏兄弟在经营业务上需要王晓光的帮助,便通过多种渠道与之接触。到后来,潘氏兄弟给王晓光送去大笔现金,希望对方关照企业。不过,王晓光拒绝了现金贿赂。

潘氏兄弟手握天成控股与银河生物(曾用名:银河科技)两家上市公司,不断在资本市场翻云覆雨。比如2014年,银河科技以2.87元/股价格向银河集团发行不超过4亿股。一年的时间,银河科技股价飞速从3元涨至30元。王晓光是这波大牛市的受益者之一,他先是利用市委书记的影响力,向企业家拆借巨额资金,接着投入股市,并在高点成功抛售。

2017年4月底,天成控股发布了2016年业绩由盈利改为重大亏损的公告。然而就在正式公告前的一周,得知内幕消息的潘勇连续三天卖出天成控股。2017年3月,银河科技收购汉素生物90%股权,知晓内幕消息的潘勇预先埋伏,待5月中旬收购公告正式发出来后,便把操纵的他人账户中银河科技400多万股全部获利抛出。当然,潘氏兄弟在低买高卖,利用内幕消息发财时,大多也知会了王晓光一声。

去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针对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其涉嫌内幕交易,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万元,并处以7466.65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其发出了长达10年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自此,潘氏兄弟二人均被市场禁入10年。

落马前,老婆将家中名贵白酒倒入下水道!价值数十万

去年12月14日,《廉政瞭望》杂志,披露了王晓光的“卖酒往事”。王晓光案是国家监委留置“第一案”。今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8天后,4月1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晓光接受组织调查。此后其9月被“双开”。

其双开通报称,王晓光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还称其“德不配位,寡廉鲜耻”。

 

 

报道称,王晓光爱喝酒,且只喝年份茅台。每当有酒局时,王晓光都会吩咐下属,给他准备一箱酒。饭局结束后,箱子里经常还剩四五瓶没有开封的酒。这时,王晓光会交代,把没喝完的酒放汽车后备箱,让驾驶员平时喝一喝。

实际上,酒大多被王晓光运回家中。据介绍,王晓光几乎每天都有酒局,如此积少成多,大概每个月就能收集到约50瓶好酒。加上有求于他的人送酒上门,他家的名酒堆积如山。

由此,王晓光做起了卖酒的无本生意。他给相关机构与企业打招呼,办了四张酒类专卖证书,在贵阳开了四家名酒专卖店,交给家人打理。他自己负责“货源”,由家人进行销售。名酒专卖店生意清淡时,他还授意下属去自家店采购。王晓光边收边卖,将巨额利益收入囊中。

由于名贵白酒都是有编码的,一些单位发现,采购的酒让王晓光拿走“喝掉了”,不久又出现在市面上,甚至还由原单位继续采购。

报道称,“在他落马前的半年内,他老婆将家中上百瓶名贵白酒倒入下水道。据估计,这段时间王晓光夫妇倒掉的白酒价值数十万。”

在品酒之后,王晓光称赞:“好酒,越喝越觉得好。”

痴迷兰花,以至玩物丧志

“痴迷兰花、玩物丧志……”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个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也是在通报中被提到“玩物丧志”的一个典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王晓光党籍和公职现场,王晓光忏悔自己“理想信念不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另外,经查:

王晓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拉票助选,封官许愿,不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违规公款豪华装修住所,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约定收受好处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巨额钱款谋利,违规占用公共财物、损公肥私,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同意收受干股,

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推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干预司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痴迷兰花、玩物丧志。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前阵子刚一位“股神”副省长被判无期

019年4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对被告人陈树隆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7千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树隆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树隆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树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树隆的一大特点就是热爱炒股。据财新报道:“陈树隆当市长时经常在办公室和证券界的人一起聊股票。政府常务会议开一半,他都能跑去看盘,同时电话指挥别人,然后再回去开会,搞得开会的人一头雾水。”

中央巡视组在安徽开展第一轮巡视时,陈树隆对组织申报个人资产为3000万元,在安徽所有干部中排名第一,由此引起巡视组注意。

熟悉陈树隆的人士分析:“他这些年在股市上为政府赚了不少,而且自己也有家底,但说起来还是太自信了,他觉得他就应该有这么多钱,当然他实际有的肯定何止3000万元。”

而陈树隆落马后,自己交待的就有1亿多,查出其实际控制的资产为N个亿,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多数目,那些账目打出来给他一看,他承认是自己干的。

在中纪委的有关通报中表示,“(陈树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接触过陈树隆的商人说,陈树隆对金融和股市极有兴趣。“政府开会时,他说着说着就说到炒股的事情上面了。外地的什么副市长来他不一定见,你要说是哪个公司的老总来,他更有兴趣。想和他谈得来,你就和他聊股票。”

陈树隆似乎也对自己炒股水平超级自信。根据他曾经一位下属所说,刚到芜湖时,陈树隆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在芜湖的干部大会上,他发过狠话:“谁也不要琢磨给我送钱。我在资本市场,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想要钱,就不来当这个官了。”(转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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