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格致1号指数增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201801号)》生效公告
时间:2018-03-05 14:34
根据《新湖格致1号指数增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201801号)》(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约定,在所有委托人、托管人、管理人于2018年3月1日签署本《补充协议》后,生效日由管理人确定,经管理人确定,本《补充协议二》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