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于“新湖祎海恒航一期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接受客户参与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6-12-08 13:33

尊敬的投资者:

由于“新湖祎海恒航一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对于客户新增参与份额时,会影响委托人的利益,根据《新湖祎海恒航一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八章第二条约定,“若出现不可抗力、证券市场临时停市等重大事件或个别客户的参与或退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时,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拒绝或暂停客户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自本通知日起,“新湖祎海恒航一期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接受客户参与申请,请悉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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