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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动力煤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4-11 12:28
根据郑商函〔2022〕170号通知,公司动力煤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 交易所和公司手续费标准
二、客户手续费调整方案
动力煤期权合约的开平仓手续费所有按倍数计算的模板都按实际倍数计算调整,最低不得低于交易所+0.2元/手,最高不得超过公司标准;所有按加值计算的模板按照实际标准进行收取;所有单一设置客户都按照留存手续费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最高不得超过公司标准)。所有客户的动力煤期权合约的日内平今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等同于动力煤期权合约的开平仓手续费。
结算部将于2022年04月11日结算后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