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于2020年春节休市调整后有关业务安排

时间:2020-02-01 13:2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为做好春节休市调整后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春节假期延长,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各期货交易所2月3日起恢复夜盘交易 。1月23日(星期四)调整为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我司已根据各交易所要求对1月23日(星期四)交易数据重新进行结算,请您及时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重新下载当日结算单进行确认。调整后,部分期货品种2002及2003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和限仓标准将相应发生变化。(燃料油期货、原油期货3月份和4月份合约的限仓标准将发生变化)

二、若您持有相关期货品种2002及2003合约(燃料油、原油期货品种为3月份和4月份合约)。需于节后首个交易日即2月3号(星期一)收市前调整持仓符合交易所限仓及整数倍规定。我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对相关持仓予以处理,以防范流动性风险导致您的持仓不符合交易所相关限仓规定。

三、春节长假恢复交易后,根据各交易所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相关通知中所规定的条件,恢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四、各交易所将于2月2日(周日)9:00至11:30组织生产环境交易系统测试,在此期间通过交易软件查询到的数据均不正确,敬请谅解。如您需查询账单,请登录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

    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各交易所业务安排对您持仓的影响,作好风险防控,理性参与市场、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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