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8月2日--关于征集大连商品交易所产融培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8-08-06 09:31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产业龙头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综合性期现市场培育平台,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去年启动了培育基地建设试点工作。为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和企业需求,探索推广基于衍生品风险管理服务为基础的期现融合和产融结合新模式,服务实体经济,现面向市场征集新一批产融培育基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
二、申报主体
龙头产业机构和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衍生品市场参与利用及推广的典型企业。
本次产业类基地征集范围和数量为:玉米、玉米淀粉版块不超过3家,PVC版块不超过2家,饲料养殖版块(鸡蛋)不超过1家,黑色版块不超过1家,油脂油料版块不超过2家;银行、证券、基金不超过9家,其中每类不超过3家。以上合计不超过18家。
三、申报原则与条件
基地应在相关行业影响力大,市场参与利用典型性和带动性强,模式探索推广积极性高,并满足如下条件:
1.品种相关性:申报单位的主要业务应与我所品种及所在行业密切相关,生产、消费型的产业企业和交割库优先,玉米、玉米淀粉、鸡蛋、PVC产业领域企业或组织优先;
2.规模性与影响力:申报单位规模较大,在行业内对其客户、上下游、周边企业或合作伙伴具备较大影响力,龙头企业优先考虑;
3.典型性与示范性:申报单位应持续参与我所市场或相关业务,具备丰富的衍生品市场经验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4.带动性:申报单位应能带动和组织所在领域企业、期货从业人员参加培育;
5.模式孵化:基地应以期现融合、产融结合为导向,与合作伙伴或相关机构积极探索开展与衍生品业务相关的新型经营或合作模式。
四、管理要求
1.对确定为产融培育基地的机构,我所将授予牌匾,由我所与基地一起共同规划和组织面向产业及机构的相关培育活动;
2.基地同时作为我所期货学院的现场教学点,基地应积极承接市场调研、信息搜集、媒体宣传等我所委办的其他工作;
3.基地应提交培育计划,有序开展培育活动,年度结束时应提交培育总结;我所结合全年培育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每年公布考核通过的基地名单;考核未通过的,基地资格自动取消;
4.对利用我所产融培育基地开展有损我所形象活动的,将取消其基地资格;
5.基地培育活动费用由我所按相关标准予以支持,我所鼓励基地探索以衍生品为基础的新型合作或经营模式,对探索出新的模式、成效显著的,我所将在基地考评方面给予加分,并可在费用、师资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我所网站(www.dce.com.cn)查看和下载相关材料;并按照附件模板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dan@dce.com.cn;书面材料盖章后邮寄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802室,李丹(收):联系电话:0411-84808790。
我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评审并通过网站公布最终结果。请各申报单位关注我所网站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