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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7月29日--关于修改国债及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相关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15:38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国债及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相关规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8月3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